关于开展2015年“开元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5-13 13:53 浏览量:
各教学单位:
为鼓励我院同学勤奋学习、积极进取、立志成才,开元旅业集团特出资设立“开元奖学金”。现将2015年“开元奖学金”的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类别
开元奖学金分设两个类别:开元奖学金、开元励志奖学金。其中开元奖学金分为三个评定等级,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开元励志奖学金主要面向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生申请开元奖学金,要求提交作品电子照片参加评审。学生获得奖学金的同时需将提交的评审作品供出资方收藏。评审工作将根据递交作品类型分别进行评选,评选完成后将综合考虑评定奖学金等级。
二、申请时间
2015年5月12日至2015年5月22日
三、申请对象
凡我院注册在校全日制书画类(国画、书法)、绘画类(油画、版画、壁画)、雕塑类、摄影类本科及硕士研究生。
四、各类名额及标准:
(一) 开元奖学金
1、开元一等奖学金(本科):8,000元/人。(共3人)
开元一等奖学金(研究生):12,000元/人。(共3人)
2、开元二等奖学金(本科):6,000元/人。(共7人)
开元二等奖学金(研究生):8,000元/人。(共7人)
3、开元三等奖学金(本科):4,000元/人。(共10人)
开元三等奖学金(研究生):5,000元/人。(共10人)
(二) 开元励志奖学金
1、开元励志奖学金(本科):3,000元/人。(共5人)
2、 开元励志奖学金(研究生):4,000元/人。(共5人)
类别配比:
专业
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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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画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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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画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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雕塑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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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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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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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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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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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2
|
2
|
25
|
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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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14
|
2
|
2
|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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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50名
五、申请材料报送要求及时间安排
1、开元奖学金申请表,须由指导教师出具书面推荐意见。
2、每人限申报一幅作品,需提供作品照片电子稿一份及释文。要求照片无镜框、光照均匀、JPG格式、分辨率不低于300像素/英寸、不小于3M,文件以“教学单位+作者名称+作品名称”规则命名。
申请表及作品照片,请于5月22日前报送至相关联系人处:书画类作品联系人:陈同学(15658035806,邮箱784973695@qq.com),绘画类作品联系人:林同学(15988839037、邮箱1074407627@qq.com;),雕塑类、摄影作品联系人:孔同学(15988813324,邮箱373899677@qq.com)。作品原件由申请者本人留存,经评审通过后,统一运达指定地点(时间另行通知),所有获奖作品均需配释文。
3、其余不明事项请咨询:姚老师,电话:87164622。
附件:
申请表 |
中国美术学院学工部
201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