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届毕业生贷款确认及贷后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5-19 16:23 浏览量:

 

各教学单位:
为做好2015年度学生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确认工作,确保贷款毕业生顺利毕业,根据省教育厅资助管理中心的要求,经与工商银行西湖支行协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1、确认《2015届贷款毕业生名单》
    1)请各教学单位辅导员核对《2015届贷款毕业生名单》(附件1),如果名单中有休学、退学的学生,请告知学生处。
2)有休学的同学如果要办理延期还贷的手续,必须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附上休学文件(原件),在三天内交本教学单位辅导员,由辅导员统一交学生处,过期将不再办理。
2、办理毕业生贷款确认手续、宣讲诚信还贷知识
1)由工商银行西湖支行前来办理毕业生还贷确认手续。办理确认手续的同学,请自带钢笔或水笔、身份证,银行帐号(签合同时所用的银行卡),准时参加,不得迟到,原则上不得请假。(时间和地点:5月22日(周五)下午13:30,象山校区2号楼106教室。)
2)由工商银行西湖支行向贷款毕业学生宣讲有关国家助学贷款的还贷流程以及违约所要承担的后果,指导贷款毕业学生填写《国家助学贷款确认书》,明确归还贷款的时间、程序等。
32015届贷款毕业生签订《承诺书》和填报《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个人信息采集表》
2015届贷款毕业生要认真阅读《贷款毕业生注意事项》(附件2),在毕业离校前,每一位贷款毕业生与教学单位签订一份承诺书(附件3),并填写《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个人信息采集表》(附件3),承诺未还清贷款本息前,与教学单位贷款经办人员(或贷款见证人,由贷款学生指定)保持联系,并要及时将自己变动后的居住地址,最新联系方式以及联系电话告诉联系人。承诺书一式三份,本人、教学单位联系人、学生处各持一份,作为教学单位贷后管理和催款工作的基础凭证。作为助学贷款介绍人、见证人也要履行助学贷款合同的有关约定,有责任向贷款人(银行)提供借款人(贷款学生)最新变化的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签订《承诺书》和填写《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个人信息采集表》的具体时间由各教学单位自行安排。
4、寄送家长确认函
    为了让家长确知子女已获得的助学贷款的还款计划,希望家长与子女共同承担相关的责任与义务,并督促其子女按期归还贷款,各教学单位给每一位贷款毕业生家长寄送《中国美术学院致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家长的信》(附件4),家长的回执可作为教学单位贷后管理和催款工作的基础凭证。
5、根据国家文件的有关规定,学生只有签署完成确认书,学校方可给予办理毕业及离校手续。
二、工作要求
    1、请各相关教学单位辅导员务必到办理现场协助银行认真组织好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确认手续。
2、学生毕业离校前的贷款确认和贷后教育管理是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重要环节,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协助做好贷款毕业学生的贷款确认和还贷指导等工作,维护与确保贷款信誉。
 
                                 中国美术学院学生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
                                              20155月19日
 
附件1:2015届贷款毕业生名单
附件2:贷款毕业生注意事项
附件3:《承诺书》、《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个人信息采集表》
附件4:《中国美术学院致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家长的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