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评选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大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及育人成效,引导激励广大受助学生奋发图强、励志成才、感恩奉献。根据浙江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组织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评选宣传活动的通知》(浙学助〔2015〕6号)要求,决定开展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评选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受到过国家资助的学生。
二、评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积极进取,乐观向上。
2、勇于克服在生活、学业等方面的困难,勤奋努力,学业成绩优异,或在自主创业方面奋发有为事迹突出。
3、乐于助人,甘于奉献,积极参与各种公益活动。
三、活动实施
1、各教学单位以此活动为契机,大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成效及在国家资助政策支持下励志成长成才的优秀学生典型事迹。
2、各教学单位组织初选出符合条件的学生1-2名。被推荐学生填写《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评选申报表》(见附件),并附个人事迹介绍(2000字)及照片(电子版)2-3张,于
3、学校组织评选,推荐1名学生参加全省范围的评选。学校将对教学单位推荐的学生通过网站、微信等渠道进行宣传。
4、由浙江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出励志成才优秀学生入围人选40名,其中高校20名;通过浙江学生资助网(xszz.zjedc.com)进行网络投票;最后,根据网络投票数(占40%)、专家投票数(占60%)情况,按照票数高低最终评选出高校励志成才优秀学生10名,同时,选送3名高校优秀学生参加全国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宣传评选活动。
5、浙江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对入选者进行表彰奖励,并通过新闻媒体、浙江学生资助网等各种渠道宣传优秀学生成长成才案例,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事迹将汇编成册。
中国美术学院学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