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学费减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15 16:15 浏览量:

 

教学单位: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中国美术学院学费减免实施办法》(国美学发﹝2014)50号)的有关规定,决定开展2015—2016学年学费减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及条件
我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中孤儿、残疾学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或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少数民族学生,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应当减免学费的学生。
要求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道德品行良好;上一学年各科成绩必须合格且无违纪处分。
二、减免金额及比例
1、学费减免金额最高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理论类学生最高为每生每学年2000元);
2、学费减免人数最高比例不超过所在教学单位在校本科学生总数的2%。
三、申请程序及时间安排
1、4月22日前,由学生本人登录中国美术学院学生处微信公众平台进行申请,并认真填写《中国美术学院学费减免申请表》(附件1),与相关证明材料一并交至所在教学单位。
2、4月28日前,教学单位完成审核公示工作,并将《中国美术学院学费减免申请表》、《中国美术学院2015-2016学年学费减免申请汇总表》(附件2)和相关材料以纸质形式报学生处(汇总表需报送电子表格)。
联系人:李潇,电话:87200060。
 
附件:
1、中国美术学院学费减免申请表
2、中国美术学院2015-2016学年学费减免申请汇总表
 
 
 
中国美术学院学生处
                201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