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级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9-01 11:34 浏览量:
各单位、各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确保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现将2013级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绿色通道”适用对象
  我院正式录取的全日制本、专科新生中因家庭经济困难无法按时缴纳学费的2013级新生(特别是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在提交相关证明经审核通过后,可缓交学费,学院予以先办理入学手续,以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使他们安心学习生活。
  二、“绿色通道”机构组成
  学院成立以分管院领导为组长,学生处、教务处、计财处相关负责人及各教学单位分管学生工作的书记为成员的“绿色通道”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开展全院新生“绿色通道”工作,并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具体负责实施新生“绿色通道”。同时各教学单位要成立以分管学生工作的书记为组长,辅导员、班主任等为成员的新生“绿色通道”实施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教学单位的新生“绿色通道”实施工作。
  三、“绿色通道”办理流程
  各教学单位“绿色通道”实施工作小组负责对新生家庭经济状况进行审查,确保每一名新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同时杜绝个别学生夸大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蓄意隐瞒、虚报家庭经济状况等现象的发生。
  1、申请办理“绿色通道”的新生,携带已加盖公章的“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证明表”(已随入学通知书寄送)前往各自教学单位进行初审。辅导员负责对申请“绿色通道”新生的相关材料和有关情况进行初审。对于家庭经济确实特别困难、暂时无法缴齐学费的新生,由辅导员指导学生本人填写《中国美术学院新生 “绿色通道”申请表》(见附件)。
  2、各教学单位分管学生工作的书记审核后,在《中国美术学院新生 “绿色通道”申请表》上签字并签署意见后统一报送至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绿色通道”服务站。
  3、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对学生的有关情况进行复核并报分管院领导签署审批意见后转回教学单位,由教学单位负责引导新生办理入学手续。
  四、注意事项
  1、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神圣的使命感,扎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新生的资助工作,确保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应助尽助”。同时应重点掌握灾区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前做好资助工作预案,确保“绿色通道”畅通无阻。
2、对于通过“绿色通道”入学的新生,各相关单位要收集相关申请、证明材料,进行备案。“绿色通道”只办理学费缓缴手续,缓缴期限一般不超过三个月。计划财务处凭缓缴学费通知书进行收费。
3、新生入学后,各教学单位要及时对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进行摸底调查,进一步核实、认定其困难情况,经核实不符合资助条件的,须补交相关费用。学院将为2013级办理绿色通道学生采取以下资助措施:优先安排勤工助学岗位、优先解决国家助学贷款、全部纳入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
4、办理入学“绿色通道”的新生,在通过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等途径补齐全部学费后,方可注册取得学籍资格。
  5、届时,学院及各教学单位将在迎新接待点设立“绿色通道”服务站,面对面指导学生填写“绿色通道”相关申请表格,耐心向学生解释“绿色通道”的性质和办理流程,介绍我院有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确保“绿色通道”畅通无阻。
  附件:中国美术学院新生“绿色通道 ”申请表
 
 
 
                                                        
中国美术学院学生处
      201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