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国美术学院2017校园年度人物(学生)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0-26 10:32 浏览量:
各教学单位:为践行“三美”育人理想,深入挖掘和宣传表彰大学生先进典型,集中展现当代大学生的精神风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决定开展中国美术学院2017校园年度人物(学生)评选活动。现将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院全日制注册在校的本专科生、研究生。
二、推荐要求
1、推荐方式:自荐和推荐相结合,自荐者向所在教学单位提出申请。由各教学单位评审工作小组根据本单位学生实际情况,统一推荐在校期间或本年度,在热爱祖国、敬业奉献、勤奋学习、科技创新、志愿服务、热心助人、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孝老爱亲、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团体(2016-2017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得者优先)。
2、参选人应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对国家、社会、学校做出特殊贡献,为学校赢得荣誉或积极的社会影响;
(2)在学术科研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包括专著或合著学术著作者、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核心期刊发表有较高学术价值论文、在学科竞赛或学术竞赛中获得省级以上奖励或在科技发明活动中获得较高科技含量专利;
(3)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组织发起有积极影响的活动,在校园中引起强烈反响;或者日常表现突出,事迹具有强烈的感染力和影响力;
(4)在文体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获得省级以上奖励;
(5)在社会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担任重要社会工作或组织、策划社会活动,为学校做出重大贡献;
(6)其他突出事迹。
3、推荐名额:每个教学单位可推荐1至2名个人或团体。其中,设计艺术学院、影视与动画艺术学院、建筑艺术学院、上海设计学院可推荐2至3名个人或团体。
4、推荐流程及相关要求:申请者认真填写《中国美术学院2017校园年度人物(学生)推荐表》(附件1),并将相应的表格和支撑材料交予各教学单位。材料包括:事迹材料(电子版,2000字左右,主要介绍个人或团体的典型事迹和突出表现)、个人或团体生活照片1张(电子版)、成果证明复印件(所在教学单位审核原件)。
推荐名单需在本单位公示3天,于11月4日(周六)前将候选人材料报至学工部。
三、评选表彰
学工部将对推荐材料进行整理、审核,通过网络、校报、海报等形式广泛宣传,并召开评审会议,确定2017校园年度人物(学生)名单。学院将于12月初举办颁奖典礼予以表彰。
联系人:学工部:姚老师;联系电话:87164786。
附件
:《中国美术学院2017校园年度人物(学生)推荐表》 |
中国美术学院学生处
共青团中国美术学院委员会
共青团中国美术学院委员会
2017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