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生公寓辅导员考核及选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22 10:48 浏览量:
各教学单位:根据《中国美术学院学生公寓辅导员工作条例》等相关文件精神,近期,学院将开展2023-2024学年学生公寓辅导员聘期考核及 2024-2025学年学生公寓辅导员选聘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聘期考核
公寓辅导员聘期考核由学工部组织实施,请在聘的公寓辅导员认真填写《中国美术学院公寓辅导员考核登记表》(附件1),考核期为2023年9月至2024年6月。
二、选聘要求
1、选聘对象及要求:我院注册在校的全日制研究生或学院在职在编教职员工(一般要求30周岁以内),中共党员,具有一定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理论水平与职业素养,较强的管理协调能力。
2、工作地点:南山校区学生公寓、象山校区山南学生公寓、象山校区山北学生公寓、梦园教学区学生公寓、良渚校区学生公寓、湘湖校区学生公寓,具体工作地点待选聘结束后研究确定。
3、选聘方式:教学单位推荐或个人自荐相结合。
三、其他事项
1、请各教学单位做好学生公寓辅导员的推荐工作,指导申请人填报《中国美术学院学生公寓辅导员岗位申请表》(附件2)。
2、符合条件的个人也可自荐,自荐须经所在单位或部门同意。
3、学校根据《中国美术学院学生公寓辅导员工作条例》等规定,对申请人考察、公示后确定名单。
4、请将考核表(仅需本人签字)、申请表(需签字并盖章)扫描为PDF文件后于6月28日(周五)16:00前上传至学工云:https://send2me.cn/12UqIC5h/SvqNc_CBhmJv_w,逾期未完成考核程序的公寓辅导员,考核为不通过,并不得再次申请公寓辅导员、兼职辅导员。
联系人:曹老师,联系电话:87200056。
附件1:《中国美术学院学生公寓辅导员考核登记表》 |
附件2:《中国美术学院学生公寓辅导员岗位申请表》 |
学工部
2024年6月21日
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