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各类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10 16:32 浏览量: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奖学金的申请和评选工作,根据《中国美术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及管理条例》相关要求,决定开展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各类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类别
本学期评选的奖学金包括夏朋(姚馥)奖学金、潘天寿奖学金、吴冠中奖学金、黄君璧奖学金、E.LAND奖学金、“浙报-阿里”新媒体奖学金及开元奖学金。
二、申请及评选程序
1、学生个人奖项由学生本人登录“中国美术学院学生处”微信公众平台,通过“智慧学工——在线申请——奖学金”进行申请;集体奖项和教师奖项由专业班级或指导教师向所在教学单位奖学金评审小组提交申请(含申请表格及个人基本资料和评选材料)。
2、各教学单位成立由教学单位领导牵头组成的评审小组,对照相应评选条件,认真做好各类奖学金的评选和推荐工作,评审结果在本教学单位公示三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处。
3、在各教学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由各类奖学金评审委员会集体评议,确定名单,并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公布评审结果。
三、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教学单位按指定时间将夏朋(姚馥)奖学金、潘天寿奖学金、吴冠中奖学金和黄君璧奖学金相关材料报送学生处(要求详见附件1);“浙报-阿里”新媒体奖学金、E.LAND奖学金和开元奖学金相关材料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四、注意事项
潘天寿奖学金、吴冠中奖学金每两年评选一次;同一学年内黄君璧奖学金与林风眠奖学金、吴冠中奖学金、潘天寿奖学金的荣誉和奖金不可兼得,黄君璧奖学金在校期间只能获得一次。
同一学年内,E.LAND奖学金与开元奖学金的荣誉和奖金不可兼得;“E.LAND毕业创作奖学金”和“E.LAND创作奖学金”的荣誉和奖金不可兼得;“开元优秀创作奖学金”和“开元优秀毕业创作奖学金”的荣誉和奖金不可兼得。
附件:
中国美术学院学生处
2016年3月10日